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代扣发用电企业相关费用
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国网乐山供电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代扣发用电企业相关费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8〕593号)转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函〔2018〕593号
http://www.scdrc.gov.cn/sfgw/jgtzgg/2018-05/18/content_7def08d33c414780b0cfff67234a0b8f.shtml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