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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司法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18〕145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司法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
http://www.scdrc.gov.cn/sfgw/jgzcll/2018-03/01/content_67ac270f57724a8398fcbec5081672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