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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
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18〕452 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改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 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5 号)转发 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后,乐电网的目录销售电价及趸售目 录电价另行发文明确。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8〕405 号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8〕405 号
http://www.scdrc.gov.cn/sfgw/jgtzgg/2018-08/23/content_48802b43bd0e431b9f15fd723404c49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