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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再次降低乐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
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18〕467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公司相关电力价格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乐电网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分别为每千瓦时5.12分钱、4.97分钱和4.82分钱,趸售工商业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每千瓦时降低4.96分钱。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乐电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25%,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39分钱。
三、调整后的乐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和趸售电价详见附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乐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
2.乐电网趸售目录电价表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乐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用 电 分 类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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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 1千伏 |
1-10 千伏 |
35 -110 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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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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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表居民用电 |
0.5464 |
0.5364 |
0.5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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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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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 |
0.5224 |
0.5124 |
0.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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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 |
0.6224 |
0.6124 |
0.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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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 |
0.8224 |
0.8124 |
0.8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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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0.7344 |
0.7209 |
0.7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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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工业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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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4 |
0.5574 |
0.5374 |
39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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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生产用电 |
0.5601 |
0.5501 |
0.5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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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
0.2521 |
0.2421 |
0.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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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上表大工业用电中110KV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基本电费,经测算,暂按0.015元/千瓦时征收。 |
附件2
乐电网趸售目录电价表(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用 电 分 类 |
趸售电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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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趸售 |
县以下趸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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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 |
35-110千伏 以内 |
110千伏及 以上 |
1-10千伏 |
35-110千伏 以内 |
110千伏及 以上 |
||
一、居民生活用电 |
0.3734 |
0.3734 |
0.3584 |
0.3934 |
0.3934 |
0.3784 |
|
二、工商业用电 |
0.5380 |
0.5280 |
0.5130 |
0.5580 |
0.5380 |
0.5230 |
|
三、农业生产用电 |
0.4647 |
0.4547 |
0.4397 |
0.4647 |
0.4547 |
0.4397 |
|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
0.1767 |
0.1717 |
0.1567 |
0.1767 |
0.1717 |
0.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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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按0.1分/千瓦时计征,其他用电按1.9分/千瓦时计征。 3、上表所列价格,均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千瓦时,国家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免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