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信20170822148来信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8-2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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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6     2017年 8  22 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29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822148    乐山市华康公司洪峨电站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1.河流干枯,河内生物几乎灭绝。2.该电站堰横跨1700米,90%的面积没有加盖,遇汛期渠内水流四处漫溢,造成土地损毁,有三处地方造成地质灾害,导致公路受损形成安全隐患。 乐山 生态      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伦斌赴现场进行了案件督办,乐山市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了调查处理。
    举报人反映的乐山市华康公司洪峨电站现为乐山蜀水电力有限公司洪峨电站。
   (一)关于“河流干枯,河内生物几乎灭绝”问题
    经查发现该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设施不符合要求。走访了解该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之前,电站取水口以下成为脱水河段,特别是枯水期从一级电站取水口至二级电站排水口段,总共约3500米的河流几乎断流,基本没有鱼类,但在丰水期间该河段的鱼类又逐步恢复,该电站对当地水生态环境确实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该电站堰横跨1700米,90%的面积没有加盖,遇汛期渠内水流四处溢满,造成土地损毁,有三处地方造成地质灾害,导致公路受损形成安全隐患”问题
    经查,洪峨电站引水渠长1457米,除拦河坝后方河岸一段(约100米)加盖为暗渠外,其余均为开敞式明渠,对周边群众通行形成潜在安全隐患。经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实,确有小型垮塌地质灾害,但并不是因为汛期洪峨电站渠内水溢出所致,而是因近日川主乡大暴雨,蔡郎村4组村道(小地名:高框岩)路桥涵洞堵塞溢水,水漫过路面造成村道路基出现两处小型垮塌地质灾害,冲倒下方约半亩林木。道路、电站引水渠与杨河的位置关系是:道路位于最上方,电站引水渠位于道路下方,河流位于电站引水渠下方。以上位置关系,即使遇汛期电站引水渠水位上涨,也只会下泄至杨河河道内,而不会溢漫毁坏道路和造成地质灾害。该道路涵洞堵塞,道路排水沟无法正常排水,雨水淤积漫出路面还造成以下问题:一是该道路蔡郎村4组处路面轻微受损,经峨眉山市相关部门组织检测,不构成安全隐患;二是川主乡杨河村和蔡郎村各有一座漫水桥横跨杨河河道两岸,受暴雨影响道路路面受损,与漫水桥连接处形成台阶影响通行;三是川主乡与洪雅县桃源乡交界处(峨洪电站取水口)有1处公路路基沉陷(长约5米、宽0.5米)。
    此外洪峨电站还存在批建不符、引用流量超标,手续不全等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部门: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领导:陈彬;责任人:李正华
   (一)针对下泄生态流量问题。峨眉山市水务局于8月25日向洪峨电站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洪峨电站立即停止生产,封闭水电站进水闸门,确保上游来水全部入河。同时在坝后引水渠的泄水闸底部加焊钢板,确保生态流量达到0.2立方米/秒以上,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二)针对批小建大、引用流量超标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2〕3号)的相关规定,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向洪峨电站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峨发改投资〔2017〕94号),要求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装机规模恢复到批复规模。(责任领导:峨眉山市委常委何俊华;责任部门:峨眉山市发改局,责任人:王兵)
    (三)针对手续不全问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2〕3号)的有关规定,由峨眉山市相关部门负责,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通过逐项评审的,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不能通过复核的,依法予以停产、解网、封存设备处理,限期完成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责任领导: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建平,责任部门:峨眉山市水务局、环保局,责任人:刘建明、万有云)
    (四)针对有关安全隐患问题。由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对举报件提到的相关隐患进行治理,对周边地质构造等情况加强监测和评估。一是川主乡人民政府于8月25日前将垮塌土方清理干净,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二是在漫水桥两端与道路连接处增加颗粒填料形成顺适坡度,保障道路通行,汛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领导:峨眉山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文波,责任部门:峨眉山市交通局,责任人:黄海涛)。三是在洪峨电站引水明渠公路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8月30日前完成。(责任领导: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建平,责任部门:峨眉山市水务局,责任人:刘建明)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于8月25日就本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对电站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受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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