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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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3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职责

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以此推动发改事业发展。

(一)迅速动员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周明德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巡察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委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和《乐山市发改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台帐》。针对反馈的五个方面15类47个问题,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问题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

(三)加强统筹协调,从严落实整改。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委党组总体部署,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采取定期办公会、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18年全委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整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不误,确保整改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委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查摆问题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做到逐一整改落实,严肃问责处理,深入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本次整改中,提醒谈话和批评谈话21人,调整中层干部2人,清退金额477元。

(一)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1.关于“牵头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力度。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推动落实部门相关责任,3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四是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区县的主体责任,坚持按月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区县采取“发点球”的方式点对点指出问题。五是坚持驻县蹲点制度,印发委领导联系区县制度,每月对一个重点县进行督导,主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六是坚持按时报送脱贫攻坚月报表,加大数据核对力度,确保抽核数据真实。七是督促各地上报资金拨付情况与平台公司、经办银行对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牵头制定《乐山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方案》《乐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乐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出工作推进具体举措和问题整改办法,明确工作进度安排。二是对各区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采取“驻县蹲点组牵头+区县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三是会同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优化使用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会同国资投等掌握资金拨付的真实情况,防止虚报进度。四是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督检力度。4月23日召开交叉检查动员会,于4月25日至5月10日,分11个组赴各县实地检查。目前,全市新建房集中安置比例为52%。

3.关于“电力扶贫推进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委领导加大向省发改委、国网省电力公司的争取力度,多次向省上汇报,力争上级加大对我市,特别是犍为县农网升级改造资金和项目的支持。二是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电力企业及时研究,制定《乐山市电力建设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作为全市22个扶贫专项之一,并督促各地、电力企业抓好落实,确保脱贫村、脱贫户用电达标。三是督促犍为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等方式解决农网改造投资问题。

4.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度合作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度协作统筹协调,制定2018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明确市级部门和区县2018年具体工作任务,每月报送东西部协作月报表。二是加强乐山与浙江四个市党政和工商企业界的交流和沟通,在特色产业、资源开发、人才培训、教育医疗、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合作已全方位铺开。下一步将争取引进1到2家浙商企业参与我市农业和旅游开发,与浙江相关市共同举办务工专场招聘会1—2场,组织市内企业参加浙江农博会,努力开创全市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工作新局面。

(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5.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围绕市委“坚持‘一个取向’,坚定‘四个定位’,推进‘五个转变’,实施‘六项重点工程’”的总体思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契机,对照我委“出大思路、抓大项目、搞大协调”的工作定位,当好“党委政府参谋部、重大项目司令部、统筹协调作战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现每年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部门)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党组书记加强与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复杂敏感问题做好会前沟通;会中解决好集中不够、议而不决问题;会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决策落实。四是加强对经济新常态工作的谋划,发挥好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职尽责,对工作不在状态,不干实事的,报请市委调整;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下深水抓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谈话提醒;效果仍不明显的,调整分工。目前,委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优化调整,更趋科学合理。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第一时间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督促下属单位、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及时传达贯彻党组会、委办公会精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确保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加强改革发展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诉相关内容。

6.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委党组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推动、机关纪委抓好监督、党支部抓好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已印发《2018年度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制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意识,强化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和党支部的具体责任。三是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研究部署、年底有总结报告,委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委党组已研究了7次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我委从去年底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已将1个机关党支部和1个下属单位党支部撤销成立5个机关党支部和2个下属单位党支部,并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对每个党支部进行了选举,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落实细化。今年4月份对全委党务干部开展了基层党务知识培训,巩固和提高了党建业务水平。五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活动质量。同时在党建资料管理、归档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认真落实好“四项制度”。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工作情况、学习笔记情况至少进行1次督导,实行每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全覆盖调阅制度。六是群团活动多样化。今年以来,我委成功组织了三八节户外拓展健身活动、4.23世界读书日“书香机关?经典诵读”比赛活动、瞻仰丁佑君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集中观看《厉害了我的国》大型纪录片并开展热烈讨论;积极开展“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光盘行动”等活动。下一步,还将利用好“七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凝心聚力的群团活动。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乐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制定全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党组每年在全委开展至少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确保在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四是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好机关纪检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作用。强化机关纪委,配齐配强干部,加大党务、纪检干部培训力度,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风险点排查落实等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管。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内控机制,及时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优化更新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流程图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资料的整理归档。

8.关于“护根”行动推进不深入”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护根”行动,已制定委党组《进一步深化“护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乐发改党〔2018〕1号),并通过党组(扩大)会、办公会、支部大会等学习,将“护根”行动的重要性入脑入心。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做到“三常”(常分析、常研究、常部署)、“三有”(有检查、有通报、有考评)。二是围绕基层党建、人、财、物、事和工作纪律、社会风气,重点检查党支部教育登记、党员学习笔记,加大对“病根”专项治理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护根”行动的监督指导,强化公文行文规范,提高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9.关于“干部选任和管理”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乐山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选任程序,完善本单位选任制度及资料。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坚持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及时疏导干部职工心理压力。三是科学设置科室职责,合理调配人员力量,保证人员调整后的延续性、连续性,人员使用注重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科室倾斜。四是适时邀请专业人士为干部职工进行心理辅导。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同时责成机场投集团加强人员调入管理,修改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加紧制定“三定”方案,科学合理的设置用工程序,严格用人审批程序。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知识,要求从委党组做起,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在今后工作中,合理确定各类会议规模,按需使用会议室,严格执行会议用餐标准,会议工作餐一律不提供酒水,力求节俭。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力度。二是定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加强财务档案管理,每月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四是加大经费开支监管、复核审查,严把差旅和公务接待费标准。

12.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含乐山机场投集团)财务管理、凭证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13.关于“工程建设和物资、服务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乐山市发改委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物资、服务采购,政府招投标等程序监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及时申请,程序完善,手续齐备。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每年按市财政要求编报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采购预算和流程进行采购。四是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班子集体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五)执行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14.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项目立项严格执行审批、核准、备案相关规定,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申报项目时对前期工作成熟度、项目真实性严格把关并承诺,申报单位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其中:银邦硅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前期手续完善,一期中型装置4000吨/年已建成,完成投资1700万。因项目资金问题推进缓慢,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预计项目在2019年12月底建成投产。如企业无法按要求继续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按省上意见办理。华发公司“年产15万套电动汽车电机驱动系统”项目,华发公司已参股国宏公司,因2017年国宏公司发生经济问题项目推进滞后。按照《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市发改委已督促五通桥区政府、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采取罚点球、调度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导。如企业无法按要求继续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按省上意见办理。乐山通贸营销有限公司城东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招投标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因省发改委当年未组织招投标事宜,无法对项目验收。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申报时未规划地下停车,后因考虑到城市停车位的实情,经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已重新规划地下停车场所,预计2018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15.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强化宗旨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管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二是完善考勤制度,加大对会风会纪、上下班工作纪律等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作风监督,对管理不严、作风懒散、出现问题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提醒谈话、大会检查、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问责。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四是切实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修订完善《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制度保障,加强管理监督,优化执纪监督方法,强化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每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确保吃透下情,贯彻上情。六是建立政策储备库、课题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建立市县两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机制,健全经济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今年一季度分为12个小组,分别赴各县(市、区)开展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调研。七是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提高依法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对群众反映较多、矛盾较突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确保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已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加强“12358”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做到及时办结,确保办结率、满意率100%。八是健全完善联系制度。坚持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进一步完善副县级以上干部和业务科室联系区县制度以及党员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制度,围绕各地发展思路、经济建设、重大改革、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等重点加强指导和协调,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九是加大对区县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结合2018年培训计划,将开展2期“产业发展年”业务培训,分赴浙大和北大开展培训,均安排各区县发改参加。十是在项目策划和项目申报上下功夫。深入研究和对接国省重大战略、重点规划和重要政策,结合本地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需求,加强项目策划生成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狠抓后续整改,不断深化整改成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规定的整改时限,紧盯不放,跟踪问效,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确保整改成效不断深化。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形式,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发改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在全委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护根”行动等活动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贯穿于工作始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执行到位;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杜绝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637827;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邮编:614000;电子邮箱:lssf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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