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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3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对保障对象、发放时限、职责分工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完善和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学习和宣传解读,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主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联动机制取得实效。
此前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规定为准。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