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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
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22〕114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公共服务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doc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