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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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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乐山高新区产业经济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乐山市金洋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供水有限公司,四川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省促进托育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明确了符合相关规定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政策等相关政策。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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