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价费管理

转发关于降低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量统计: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 分享到 :

 

转发关于降低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22274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7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降低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wps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2022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