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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小学西校区教育
收费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小学:
你校《西校区学费收费标准申请》(海棠实小〔2022〕3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结合你校西校区办学实际及收费标准试行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西校区教育收费继续试行,现将试行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校区收费标准:学费22000元/生·年。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西校区最高收费标准,你校可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本通知从2022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试行期2年。同时,要严格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学生收取,即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到毕业。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
四、你校在刊登招生广告时,应如实说明西校区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应在西校区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内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学生中途退学时合理的退费办法等内容,以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