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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1-0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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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乐发改价格〔2025〕10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产业经济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乐山市金洋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减轻多人口家庭用电负担,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68号),进一步明确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多人口”用户阶梯电量基数、认定办法和办理程序,现原文转发你们,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督促本地电网企业及时制定发布申请办理细则、加强政策及办理方式宣传力度和相关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

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4〕66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

为减轻多人口家庭用电负担,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机制,现就我省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且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的家庭,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量基数。超出5人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按30度/人·月递增。

二、一户家庭人口数量以在同一住址且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准,认定依据为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其中,居住证登记地址需与申请办理地址一致;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与申请办理地址不一致的,可参考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其他佐证资料。

三、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省内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

四、上述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到期前可办理“一户多人口”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即停止执行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后可重新申请办理。居民用户家庭人口数量变化后可办理“一户多人口”调整手续。

五、电网企业要根据本通知及时制定发布申请办理细则,研究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的相关措施,设置到期提醒功能,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便民办理渠道。同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5年1月1日未实现系统升级改造的电网企业,可于2025年1月15日起线下登记收集资料,并做好解释工作,2月底前通过退补方式完成结算。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国省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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