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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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词解释................................... 29

四部分 附件....................................... 34

附件1............................................ 34

附件2............................................ 42

五部分 附表....................................... 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二、收入总表...................................... 46

三、支出总表...................................... 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4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2.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统筹协调,加强调控,在推进经济发展上有新贡献

(一)抓好形势研判。落实经济工作九项制度,强化部门和区县经济监测,及时收集掌握第一手经济运行资料,做好月调度和季分析,着重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经济形势分析报告7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相关建议16份。

(二)做好指标调度。在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发展实际,提出了全年目标和开门红”“双过半等指导性计划,并适时调整工作目标,确保了全年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

(三)优化经济结构。突出服务业倍增发展,扎实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突出总部基地建设,峨眉、犍为、沙湾、井研4个开发区升格成为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度提高到76%,突出现代农业发展,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生产保持稳定;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望优化调整为三二一结构。

二、深入调研,潜心钻研,在参谋助手水平上有新提高

(一)加强规划研究。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牵头完成乐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与三区三线划定研究等4个空间规划;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峨眉河轨道交通项目前期研究等5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研究。代市委、市政府牵头起草了《2018年乐山市经济工作要点》《乐山市产业发展年工作方案》等多篇重要文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100多条,其中50多条被采纳,写入了市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五年行动计划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

(三)加强课题研究。结合乐山发展的实际和当前发展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乐山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路径思考》《乐山市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调研课题16个,编发《发展改革动态》6期,《经济社会信息参考》24期,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科学管理,挂图作战,在项目管理工作上有新成效

(一)加快项目建设。深入实施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落实看板管理,按季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动致江路桥、乐山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等项目按期开工,仁沐新高速、永祥5+2+2一期等项目加快建设,乐峨大道建成通车,成贵铁路四川段完成静态验收。

(二)深化项目储备。贯彻国、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产业规划和市委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围绕交通攻坚、城市提升、产业升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大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力度,不断深化四个一批滚动储备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项目争取。精准对接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国省重点投向,出台《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协调机制》,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四)加快乐山机场建设。乐山机场试验段建设完工并竣工验收。完成节能审查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前置审批要件,机场可研报告已经国家民航局行业评审,正式进入国家审批层面。启动乐山临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开展井研航空运动及培训学校引进论证和规划研究,进行马边、峨边通用机场选址及招商引资工作。

(五)严格项目监管。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月开展国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实现全覆盖专项督导。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建成全市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平台。

四、精准施策,惠民补短,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实惠

(一)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策培训,落实挂联督导,注重后续帮扶,加强宣传报道。建成率、入住率、资金使用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强力推进电力扶贫,制定全市电力建设扶贫、深度贫困县电力建设扶贫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与浙江绍兴市、台州市、金华市和衢州市的联系,对接协调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双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互相考察,到位帮扶资金、帮扶项目正按计划加紧推进。积极推进实施网络覆盖工程,加快通信基础设施行政村通宽带建设。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争取修建加宽峨边兰家沟村村组道路,争取扶持建设脆红李基地和花椒基地,支持新建村幼儿园,该村实现整村脱贫验收。

(二)切实加强价费管理。加强价格监测,编辑各类价格信息,监控市场价格水平,全市物价保持稳定。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开展学校、医疗服务、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调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居民用气、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研究出台乐电网内绿色高载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和重点企业精准扶持电价政策,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了全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争取多晶硅产业链优惠电价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二、构设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委机关、3个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751.9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0.85万元,下降11.3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承担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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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92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4.6万元,占98.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占0.5%;其他收入16.17万元,占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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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345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23万元,占55.61%;项目支出1532.2万元,占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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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09.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6.1万元,下降11.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承担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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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5.71万元,增长23.36 %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部分开支列到基本建设支出中,如:其他支出中的峨眉河轻轨交通项目研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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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1.16万元,占6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23万元,占10.26%;医疗卫生(类)支出40.9万元,占1.2%;农林水(类)支出10万元,占0.3%;住房保障(类)支出126.95万元,占3.73%;其他支出(类)555.05万元,占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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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03.29万元完成预算92.7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56.63万元,完成预算99.99%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 支出决算为486.33万元,完成预算9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支付政府采购款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98.95万元,完成预算92.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运行保障机制,控制开支。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9.96万元,完成预算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支付政府采购款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9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业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5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与公车改革后继续严格执行公车出行管理,合理调配参会、参训和接待等公务用车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7万元,占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5万元,占44.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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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7万元,完成预算65.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7.7万元,下降51.7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等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有关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资金争取、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规划调研、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万元,完成预算6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12万元,下降27.53%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5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接待国家、省级单位费用3.4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课题调研、东西扶贫协作调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电网转供电检查及中日区域经济合作情况调研等用餐费;二是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交叉考核、ppp工作学习等考核交流的用餐费2.28万元,。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7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保证了我委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成本监审业务、“价格监测”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了全市信用信息化建设,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造“诚信乐山”。营造全市“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诚信建设氛围,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集中多部门、通过多渠道加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协调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

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建设信用门户网站

建设信用中国(四川乐山)网站

按要求完成网站建设

完成了信息公示、资讯类栏目、一体化查询服务、信用投诉、异议申请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栏目有关内容建设,并实时上传了基本信息和有关数据。

效益

指标

 

时效

网站建设按期完成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查询、异议申请等社会化服务。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2.  “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5%,增速居全省第2位,继续领跑三次产业,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到44%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90.6亿元,增长12.1%左右,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68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92亿元、增长16%。发现的主要问题: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果需要进一步转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广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进一步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

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主要内容是开展课题研究

服务业创新发展评价指标设计与实施对策研究

分析研究我国服务业统计现状,针对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现状及存在问题,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设计、乐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提供指导意见,并制定加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试点评价的保障措施。

课题共计5个章节,重点分析了我国现有服务业有关统计方法和制度,对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剖析,制定了加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试点评价的保障措施。

效益

指标

 

时效

课题按期完成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解决乐山市服务业“统不起来”、“统不进来”、“统不完全”等突出问题。

95%

针对工作实际,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设计、乐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提供了指导意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3.“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深入实施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落实看板管理,按季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动致江路桥、乐山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等项目按期开工,仁沐新高速、永祥“5+2+2”一期等项目加快建设,乐峨大道建成通车,成贵铁路四川段完成静态验收。287个省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03亿元,其中37个“挂图作战”项目完成投资361亿元,分别完成全年投资任务的131%10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项目在开工初期由于资金、建筑材料要素保障方面存在不足,工作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开展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集中多部门、协调各渠道,全力保障要素供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

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会议、调研督查、编印资料、展板制作

 项目调研督查、挂图作战会议、挂图作战月报、挂图作战项目示意图、项目进度考核表、项目展板制作

会议2/月,督查调研1/月,资料230/

全年完成召开联席会议6次、督查调研12次,每月完成印刷工作情况等资料230

效益指标

时效

按期完成率

按期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其中37个“挂图作战”项目完成投资361亿元,分别完成全年投资任务的131%10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成果覆盖面

市级各部门、区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26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全省3.2个百分点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4.“成本监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共计完成6所学校收费、3个燃气公司输配气、3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调定价成本监审任务,被监审单位申报成本65136.51万元,核减15061.54万元,核定50074.97万元,核减率为23.12%,为科学定价提供了有力的成本支撑。存在的主要问题:优化核减不合理成本支出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同监审项目单位财务人员一起通过分析企业经营成本的构成和增长速度,帮助企业合理优化成本结构,控制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成本监审业务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

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学校定调价成本监审

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学费、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外国语小学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外国语学校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住宿定介成本监审,乐山艺术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

学费定价成本监审5次、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3

学费定价成本监审5次、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3

项目完成指标

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

乐山市人民医院“输卵管选择性插管术”、“中药免煎颗粒调配”等11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医院“肝移植术”等24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2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2

项目完成指标

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峨沙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

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3

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3

效益指标

时效

按时完成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5.“价格监测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万元,执行数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及时认真完成各项价格监测任务。在完成好国家发改委下达主要完成了,一是针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了85个价格监测点、监测250多个品种的市场价格行情,累编辑各类价格信息(报表)300多期(次),编辑乐山价格监测63期。二是认真做好重点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运用价格监测数据分析价格态势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开展价格监测数据、价格信息和成本信息分析,提出加强价格管理的意见建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价格监测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4

执行数:

9.4

其中-财政拨款:

9.4

其中-财政拨款:

9.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00%

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生猪玉米价格监测周报、民生价格监测周报

周报每周一报11个区县33个品种

周报每周一报11个区县33个品种

58个品种6类别,对其价格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形成了价格监测报告

项目完成指标

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日用工业消费品、成品粮、农产品价格监测旬报

旬报每旬119个监测点,3/

旬报每旬119个监测点,3/

92个品种4类别,对其价格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形成了价格监测报告

项目完成指标

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四川省能源和工业生产资料、四川省城市居民服务、主要商品进出口、劳动力市、特色农产品、沙石等地材价格监测月报

月报每月150个监测点

月报每月150个监测点

138个品种7个类别对其价格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形成了价格监测报告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作物(收购季节旬报监测)

收购季节旬报,3/月,2个监测点

收购季节旬报,3/月,2个监测点

2个品种1个类别对其价格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形成了价格监测报告

效益指标

时效

按时完成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成本监审业务、价格监测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2万元,比2017年减少6.23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69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规划、编制服务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物价管理、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机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机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象征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委机关、3个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2.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92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4.6万元,占98.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占0.5%;其他收入16.17万元,占0.5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45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23万元,占55.61%;项目支出1532.2万元,占44.39%

四、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以预算管理为引领,以加强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18年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委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积极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在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专项预算管理。

强化底线思维,狠抓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在《乐山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印发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度,对预算年初申报、中期调整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对支出管理列报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明确。三是对财务内部控制与监督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对有效监督和控制经费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在部门整体支出方面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预期目标,加强绩效管理、支出管理、目标管理,确保了委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得到了整体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 95(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有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明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支撑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建议进一步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附件:2018 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 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计分标准

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30 分)

预算编制(10 分)

目标制定

4

1.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2


2.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目标完成

4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4

4


编制准确

2

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  年度预算总额*2

2


其中:年度预算总额是指省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专款)总和


预算执行(12 分)

支出控制

4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4


1.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 10%以内的,得 2 分。偏差度在 10%-20%之间的,得 1 分,偏差度超过 20%的,不得分。


2.  预决算偏差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偏差度低于平均水平的, 得 2 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与平均水平差异扣分。


动态调整

2

指标得分=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2

2


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执行进度

6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 6911 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 80%90%95%,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 40%67.5%82.5%6911 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 2 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4


完成结果(8 分)

预算完成

4

部门预算项目 12 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 100%的,得 4 分,未达 100%的, 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2



违规记录

4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 0.5 分,直至扣完。

4


专项预算管理(50 分)

项目决策(24 分)

程序严密

8

1.  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8


2.  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规划合理

8

1.  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的,得 2 分,否则该三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2 


2.  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得 3 分。

3 


3.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专项中长期规划一致的,得 3 分,有一处不符合的扣 1 分。

3


 

结果符合

8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得满分。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完全达到预期的得满分。未完全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 以达到预期情况的资金量占项目总金额占比计分。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8

8


项目实施(12 分)

分配科学

6

1.  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 2 分;

5


2.  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项目,项目因素选取合理的,得 4 分;采用项目法分配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立项程序合理规范的,得 4 分;据实据效的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分配及时

6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6


完成结果(14 分)

预算完成

4

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进度达到 100%的,得 4 分,未达到 100%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金额/专项项目金额*4

2


4


实施绩效

6

部门专项项目属于当年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的,该项得分使用项目支出评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换算,满分 6 分。若部门专项项目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的,采用最近年度重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换算。

6


违规记录

4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财政检查结果,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 0.5 分,直至扣完。

4


绩效结果应用(20 分)

自评质量(4 分)

自评准确

4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 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 1 分,在 10%-20%的,扣 2 分,在 20%以上的,扣 4分。

4


信息公开(8 分)

目标公开

4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 4 分。

4


自评公开

4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 4 分。

4


整改反馈(8 分)

结果整改

4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 1 分,直至扣完。

4


应用反馈

4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总分

95


 

 

 


 

附件2

2018年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1.在“价格监测经费”项目中对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生猪玉米价格监测周报、民生价格监测周报其中周报每周一报11个区县33个品种对8个品种6个类别,对其价格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形成了价格监测报告。

2.在“成本监审业务经费”项目中对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实验中学学费、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外国语小学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外国语学校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学费定价成本监审,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住宿定介成本监审,乐山艺术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并对学费定价成本监审5次、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3次。

3.“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中调研督查、挂图作战会议、挂图作战月报、挂图作战项目示意图、项目进度考核表、项目展板制作,对该项目全年完成召开联席会议6次、督查调研12次,每月完成印刷工作情况等资料230套。

4.“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对服务业创新发展评价指标设计与实施对策研究,分析研究我国服务业统计现状,针对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现状及存在问题,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设计、乐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提供指导意见,并制定加强乐山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试点评价的保障措施。

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项目里建设信用中国(四川乐山)网站,并完成了信息公示、资讯类栏目、一体化查询服务、信用投诉、异议申请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栏目有关内容建设,并实时上传了基本信息和有关数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确保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存在的问题是,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明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支撑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绩效分析

1.在“价格监测经费”项目中一是针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了85个价格监测点、监测250多个品种的市场价格行情,累编辑各类价格信息(报表)300多期(次),编辑乐山价格监测63

2.在“成本监审业务经费”项目中共计完成6所学校收费、3个燃气公司输配气、3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调定价成本监审任务,被监审单位申报成本65136.51万元,核减15061.54万元,核定50074.97万元,核减率为23.12%,为科学定价提供了有力的成本支撑。

3.“挂图作战总指挥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中深入实施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落实看板管理,按季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动致江路桥、乐山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等项目按期开工,仁沐新高速、永祥“5+2+2”一期等项目加快建设,乐峨大道建成通车,成贵铁路四川段完成静态验收。287个省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03亿元,其中37个“挂图作战”项目完成投资361亿元,分别完成全年投资任务的131%10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

4.“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2018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5%,增速居全省第2位,继续领跑三次产业,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到44%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90.6亿元,增长12.1%左右,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68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92亿元、增长16%

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项目中加快推进了全市信用信息化建设,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造“诚信乐山”。营造全市“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诚信建设氛围,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三、存在主要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果需要进一步转化;2.个别项目在开工初期由于资金、建筑材料要素保障方面存在不足,工作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3.优化核减不合理成本支出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运用价格监测数据分析价格态势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相关措施建议

1.集中多部门、通过多渠道加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协调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2.进一步推广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进一步提升,继续开展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集中多部门、协调各渠道,全力保障要素供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3.进一步加强同监审项目单位财务人员一起通过分析企业经营成本的构成和增长速度,帮助企业合理优化成本结构,控制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4.深入开展价格监测数据、价格信息和成本信息分析,提出加强价格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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