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关于征集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劳务履约企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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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关于征集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

劳务履约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效率,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公开征集企业开展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物资装卸调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原则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

二、 征集方式

公开挂网征集企业,企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中心择优确定合作企业,实行三年一定。

三、 企业资质要求

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及社会责任感较强,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一)生产企业

1.安置类物资生产企业:具备月均生产帐篷、棉被、折叠床等安置类物资6000件(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相应的运输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2.生活类物资生产企业:具备月均生产方便食品、日用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类物资30000件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相应的运输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二)商业批发及零售企业

食品及日用百货类企业:具备较强物资供应能力,企业日均储备量能满足2000人以上基本生活需求,有固定仓库或配送中心,具备独立运输能力,在乐山中心城区或区县零售服务网点服务功能强;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三)成品油供应企业

具有成品油销售合法资格,成品油供应渠道长期稳定,经营管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应急响应能力,突发灾情时能快速应急响应。

()物流、装卸企业

1.物流企业:具备较强车辆调运组织能力,企业日均保有20辆及以上货运车辆,运输车辆车况较好,驾驶人员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在乐山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灾情发生时,企业接到中心调运指令后应快速响应,在1小时内集结运输车辆到达物资装卸地点,并按要求及时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

2.装卸企业: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企业日均保有10人及以上劳务人员,派遣劳务人员身体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统一指挥;具有在乐山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灾情发生时,企业接到中心装卸指令后应快速响应,在0.5小时内集结劳务人员到达物资装卸指定地点。

四、 履约职责及经费保障

入选企业应与中心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协议》或《应急劳务履约协议》,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相关职责义务。遇突发事件时,应急物资代储合作企业需按物资调运指令迅速组织货源,采取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及时将物资送达指定地点,物资以市场批发价进行结算;应急劳务履约合作企业需按物资调运安排及时组织集结车辆人员,配合完成物资装卸、调运等工作,费用按实时市场价进行结算。协议签订后,中心将在物资代储、劳务履约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给予合作企业一定经费补助,经费及支付方式在《应急物资代储协议》或《应急劳务履约协议》中予以明确。

五、 申请资料

(一)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劳务履约企业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 报送方式

请申请企业将申请资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或纸质版盖章件)于2023年6月6日前报送至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请严格遵守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

联系人:曾婷

联系电话:0833-2409150

报送邮箱:lsjzwzcb@163.com 

 

附件:附件-应急物资代储及应急劳务履约企业申请表.docx

 

    

 

乐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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