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乐山市部分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 公告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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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乐山市部分民办学校

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

公告

 

为促进我市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拟按照规定权限调整乐山市部分民办学校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乐山市部分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调整方案

学校名称

调整标准(元/生·年)

教育收费

乐山外国语学校

初中28000、高中29000

乐山市外国语小学   (新城校区)

26000

乐山艺术实验学校

小学26000、初中28000

乐山市市中区

海棠实验小学

26000

广大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619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2191726电子邮箱:lsjgtk@126.com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邮编:614000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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