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意见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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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

调整方案》意见结果的公示

 

 

因居民用气上游门站价格调整,为保障城市天然气平稳供应,按照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的相关规定,拟将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苏稽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第一阶梯价格2.39元/立方米,按照阶梯比(1:1.2:1.5:1.1)进行测算,第二、三阶梯及合表价格分别调整为2.87元/立方米、3.59元/立方米、2.63元/立方米,并于202410262024年111日在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反馈的建议意见。

  特此公示。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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