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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3-0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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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制定《2021年会前学法计划》,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参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合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方式,提升全委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普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及时梳理权力事项。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二是全面实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三是优化项目审核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四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调、定价工作;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专项工作,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处罚权力责任事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就各类文件、合同申请法律咨询与服务;完善内部审核机制,按照《乐山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时对各类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

(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依法公开,全年公开政务信息761条。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0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件,并向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作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五)落实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开展带头学法普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委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对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还需要持续提升。

三、2022年度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果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领全委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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