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粮食流通工作 > 网站公告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7-01 浏览量统计: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 分享到 :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中区分中心

关于“解决市级粮食系统遗留问题支出”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04年12月,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剥离资产组建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停止经营,其粮食购销业务由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承接。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负责转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该公司转制时有退休职工300多人,700余名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所持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乐山市国资委的复函》(乐市国资函【2018】7号),市粮食局将所持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市国资委。按双方协议约定,资产划转后,市国资委原则上将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国有股分红收入全部用于市粮食局解决相关遗留问题,每年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国有股分红收入原则上不低于股权划转当年水平40万元。主要用于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留守办3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慰问费;退休人员活动和慰问费;原职工老旧宿舍及老旧粮库管理和维护费用;信访和维稳费用;其他遗留问题支出等40余万元。

2021年,“解决市级粮食系统遗留问题支出”年初预算申报40万元。由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中区分中心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统一预算,统一报市财政审核,经市人大批复同意专项用于解决市国粮购销总公司遗留问题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年底前一次性拨款40万元到市国粮购销总公司,用于解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申报资金全部用于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解决遗留问题,年末全额划拨到该公司,符合年初预算安排,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40万元,2021年12月底一次性划拨到位。

2.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慰问、遗留问题处置,门卫工资、职工宿舍共用设施及老旧粮库维修、留守办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慰问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由专人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解决市级粮食系统遗留问题支出”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中区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该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按计划完成市级粮食系统遗留问题支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提交中心党组研究决策。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末,收到财政资金拨款,支付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退休职工活动费,老旧宿舍、粮库管理及维修费,其他信访维稳费用等16.57万元;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3名留守办人员工资、保险、慰问费等,老旧宿舍门卫劳务费、老旧宿舍清洁工劳务费等22.61万元;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遗属人员补助0.82万元,共计40万元,项目全面完成,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实施,使2021年度乐山市国粮购销总公司转制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企业下岗职工满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以及粮食系统人员稳定,社会效益良好。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留守办人员中有两人近2年内退休,届时留守办只有1名工作人员,老宿舍、粮库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大,人员力量薄弱,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

(二)相关建议。无


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

粮食低温库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建[2018]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粮食低温库建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川粮函[2019]13号《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粮食低温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及下达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省财政对我库主库区进行1.2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建设,投资计划资金324万元。

2019年4月10日我公司向乐山市粮食局报送了《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主库区1.2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19年4月11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了立项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11102-59-03-341662】JXQB-0020号),乐山市粮食局于2019年4月30日审核通过了该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乐山八仙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主库区1.2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配套设施改造三个部分。

1、11-19,28-32号仓仓房外墙、天棚保温改造,铲除外层涂料,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安装CPC双面水泥基硬泡聚氨酯复合板,铺聚合物水泥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刮弹性耐水腻子,刷弹性涂料。

2、11-19,29-32号仓房,拆除原有旧门、窗,重新安装保温密封门、窗。

3、11-19,29-32号仓仓房屋顶隔热、防浸漏改造。。

4、库区配置1台YSFLZY-85型移动式粮堆表层控温专用机组。

5、11-19,29-32号仓共配置13套YSLF-15型整仓降温设备。

6、规范11-19,29-32号仓仓房外配电箱内线路及设施。

项目时间计划

1、2019年3月,组织考察省内外低温库项目建设先进经验。

2、2019年4月,上报粮食低温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备案工作。

3、2019年5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设计招标工作。

4、2019年6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设计工作。

5、2019年9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财评等工作。

6、2019年10月,完成监理、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

7、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完成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

8、2020年6月,完成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原申报计划改造八仙洞主库区及五通埂埂井分库3.9万吨,实际获得批准改造八仙洞主库区1.2万吨,少于批准计划数。改造内容与批准计划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省财政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24万元,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318.47627万元,市财政局通过市粮食局拨付318.47627万元(其中2019年2月收到292.89万元,2021年12月收到25.586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金额为31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完备。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未有更改资金用途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对项目工程资金拨付严格按工程进度及相关合同协议办理,付款流程由工作小组提请,办公会决议,财务审核支付,坚决防范和杜绝出现违反财经纪律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乐山国投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低温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对项目过程中各环节的事项都按企业重大事项处理,经支委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项目管理工作组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参与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每一步全程跟进,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沟通,上层施工不合格,下一层工序不得施工。对工作组提出需要整改的地方,施工方认真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计划规模1.2万吨,我公司100%完成了低温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主要细项如下:

1、仓房外墙保温改造,剔除外层饰面至原砂浆基层,喷硬泡聚氨酯I型4cm厚,铺聚合物水泥砂浆,压入一层耐碱玻纤网格布,刮弹性耐水腻子,刷弹性涂料。

2、拆除原有旧门、窗,下水管、配电箱、电线;重新安装保温密闭门、窗、下水管、配电箱、电缆。

3、仓房屋顶增设一道隔热层、防浸漏改造,在原仓房屋面隔热板4cm以上,搭钢架、加盖树脂瓦,天沟进行重新防漏处理

4、配置了1台移动型蒸发冷凝式空调机组;13台粮堆表层控温专用机组。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粮食低温库建设,采用低温储粮技术,达到了减少粮食损耗、防止污染,延缓粮食品质下降,提高了经济效益;粮仓防潮、防水、隔热、气密性能大大提高,保证所储粮食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比原计划滞后,主要是项目获得批准的时间推迟;项目在施工期间,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项目招标推迟,项目施工停止了一段时间。

2、根据最新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室内顶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需要达到A级,而顶棚直接做喷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最高只能为B1级。设计人员现场了解,我库改造的老库原气密性较好,不存在漏水漏气的现象,故在设计中未将顶棚保温改造列入设计之中。乐山粮食局提出了整改意见,2020年8月,我库研究决定对1-5#原粮低温库层顶增设隔热层,2020年12月1日进行了公司招标,2021年1月10完工。


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

粮油质量检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市范围内唯一一家“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负责全市粮油流转环节的质量监督检验,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验,大、小春产新质量检验,粮油质量标准、计量标签管理,行业检化验员培训等。2021年粮油质量检验项目,按程序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统一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市人大批复。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样品监测购买耗材、低值易耗品及年度仪器设备检定,专用设备维修,第三方劳务派遣质量检验员、技术负责人劳务费等方面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粮油样品检测300个,代表数量7万吨,主要开展粮油质量、储存、品质、农药残留、重金属镉等相关指标检测,确保全市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我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实际情况相符;具体实施内容、量化指标等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要求,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已列入财政年初预算,项目全年预算15.51万元,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全年预算15.51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5.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样品监测购买耗材、低值易耗品及年度仪器设备检定等相关经费开支;专用设备维修费0.37万元,用于专用设备维修开支;其他劳务费9.52万元,用于第三方劳务派遣质量检验员、技术负责人劳务费开支。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均按规定执行;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均在预算内。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和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款拨付,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检验常规耗材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采购,资金支付2万元以上报党组会审批;人员经费根据劳务派遣合同按期拨付。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全面完成,完成情况好,成本控制、目标实现程度均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度,全年完成政策性储备粮检验167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52个,小春油菜籽监测61个,大春稻谷检测63个,全年共完成粮油样品检验343个,粮油样品检测代表数量16.98万吨。全市各级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备指标、重金属镉符合储备粮安全指标要求,涉粮部门、企业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无。


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

“暂存款使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暂存款使用项目”为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结转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由乐山市粮食局、乐山市财政局(乐粮[2017]53号文)联合申报,省粮食局于2017年12月28日以川粮局函[2017]326号文下达批复。项目名称: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项目主管单位:乐山市粮食局、乐山市财政局;项目建设单位: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四川乐山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地址:原申报地址乐山国家高新区粮食物流园区,后经专家评审调整到乐山市市中区郑铺巷137号(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6、7楼),变更事项以乐粮[2020]2号文报省局备案。项目投资计划:预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3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按1:1匹配)。

该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相关流程,符合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对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实验室,进行功能完善,在现有检测能力和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新标准、新方法、新形势的要求,增加检验仪器设备配置,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

2、建设期限:建设工期计划12个月,但由于对原申报场地建设预判不足,经调整后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设目标。按照新形势国家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要求和市级粮食质量监测站职能定位,全面核准核定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工作任务,加快技术装备建设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不断拓展工作业务范围,丰富内涵,促进粮食质检体系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功能配置和运行机制,确保粮食质检体系健康良性运行、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目标。量化指标:预计质量与品质类参数增加约20项、储存品质类参数增加约20项、污染物及真菌毒素类参数涵盖全部粮油,增加约10项,农残类增加约500项。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我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实际情况相符;具体实施内容、设备配置、量化指标及机构设置等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要求,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于2017年12月底到达市财政;地方配套资金于2020年7月经乐粮中(2020)22号文报请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B[2020]秘书五科—170号),于2020年9月将原市国粮购销总公司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8号明珠苑3区6、7层房产无偿划拨给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以评估价作为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2018-2021年完成投资660.4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84.49万元;地方配套房产评估价376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情况:一是设备购置支出225.77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设备采购类支出201.49万元,样品采集运输车购置支出24.28万元;二是实验室基础装修工程支出58.72万元元,其中:基础建设费55.97万元、监理费1.8万元、设计费0.5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0.45万元。

以上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均按各相关规定执行;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和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款拨付,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机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于2018年5月成立,2020年3月作人员调整,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副主任、业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业务科、财会科、机关纪委、市粮油食品监测站等8名同志组成。

2、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粮食质检体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以及乐粮发[2018]25号、28号文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建设方案经省技术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实施。

3、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设备采购和实验室基础建设的设计、论证、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申报、审批等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其中: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样品采集运输车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后购置;实验室基础装修施工单位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工程建设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决算评审后支付工程款。项目建设全程由监理监督完成,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手续完备,并及时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全面完成,实际总投资660.49万元。前期因申报选址误判,导致建设周期延长,但总体建设质量较好,成本控制、目标实现程度均达到预期效果。

1、仪器设备采购:与供应商成都瑞恒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政府采购合同总价201.49万元。其中:2018年11月6日支付100.75万元;2018年12月20日支付60.45万元;2020年12月29日支付设备尾款40.29万元。

2、采样运输车采购:2018年12月26日支付购车总价:24.28万元,其中:购车款21.68万元(会议纪要【2018】第19期、乐粮【2018】54号申请购置,市机关事务局批复购车:乐机管车发【2018】76号),车辆购置税1.87万元,保险车船税0.73万元。

3、实验室装修工程中标价69.8万元,2021年5月11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减后金额为55.97万元(审减拆除工程、墙体开洞等工程17.33万元)。其中:2020年12月10日支付工程预付款30%计20.94万元;2020年12月29日支付实验室基础建设工程款50%计34.9万元;2021年6月支付尾款0.13万元。

4、实验室工程造价咨询费0.45万元,于2020年12月15日支付0.45万元。

5、实验室基础工程设计费0.50万元,于2020年12月15日支付设计费0.50万元。

6、实验室基础工程监理费1.8万元,于2021年6月支付万监理费1.8万元。

7、地方配套房产评估价376万元。2020年7月,经乐粮中(2020)22号文报请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B[2020]秘书五科—170号)将市国粮购销总公司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8号明珠苑3区6、7层房产无偿划拨给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以评估价作为匹配市粮油食品监测站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评估价37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实验室环境和办公条件全面改善,办公实验室面积由原660㎡增加到1500㎡,净增面积840㎡;检测能力大幅提升,2021年认证检测参数230项,方法参数366个,较原有增加252参数;监测任务、检测范围可覆盖绝大多数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可全面广泛接受原粮、粮油制品及食品等相关质量安全指标的检验检测,可接受行政监督检查委托检验和国家、省下达的其他检验监测任务,可为全市及周边地市粮油食品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涉粮企业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前期因申报选址误判,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二)相关建议

无。


四川眉山嘉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粮食低温库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在市财政局、市粮食局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眉山粮库争取到粮食低温库升级改造项目。省财政厅、省粮食物资储备局以川财建(2018)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粮食低温库建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川粮函(2019)13号《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粮食低温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及下达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库粮食低温库专项建设项目规模3万吨,投资计划资金810万元。

2、我单位收到相关文件后,成立了四川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仓房低温库改造升级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于2019年3月向市粮食局(现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报送了《四川眉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关于报送粮食低温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了立项备案。2020年3月工程开工、2020年9月工程竣工后,我单位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2021年1月眉山市东坡区经信局对我库备案项目进行了复核。

3、2019年4月乐山市粮食局(现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乐粮发(2019)18号批复眉山粮库,同意主库区3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计划目标为:主库区4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内容为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三个部分。

1、1-12号仓仓房屋顶改造。拆除原仓房屋顶水泥隔热层和屋顶防浸漏层(两油三毡),修补整理屋顶场地,对屋面进行新型材料防浸漏处理。在此基础上铺设聚氨酯泡沫隔热层,安置菱镁波形瓦。

2、1-12号仓仓房内改造。对仓房进行挤塑聚苯乙烯隔热夹芯板吊顶。在吊顶层仓房正反面设置两个通风口,安置排气扇和密闭窗。

3、1-12号仓仓房内吊顶以下至粮面以上四周墙体进行刮防瓷美化,规范仓内各线路,安置防爆照明灯。

4、1-12号仓仓房外墙安置HD-STP保温板。仓房所有门、窗更换密封条及密闭气囊,配置钢型档粮板。

项目时间计划:

1、2016年7月,签定《2016年四川省低温库项目建设承诺书》。

2、2016年7月,组织考察省内外低温库项目建设先进经验。

3、2016年7月,上报粮库低温库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备案工作。

4、2016年8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

5、2016年10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设计工作。

6、2016年12月,完成粮库低温库项目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和财评工作。

7、2017年3月,完成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8、2017年4月-12月,完成仓房主体升级改造、低温储粮工艺系统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

9、2017年12月,做好升级改造项目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原申报计划改造主库区4万吨仓房,实际获得批准改造3万吨,少于申报计划数,改造内容与批准计划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1)、该项目省财政下达项目建设资金810万元,市财政局通过市粮食局(现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实际拨付到位810万元。

(2)、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金额81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完备。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为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现场管理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验收工作小组,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参与和管理。项目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公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项目建设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管理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验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实施中的所有问题均由项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支委会决定,公司执行招标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计划规模3万吨,实际完成升级改造规模3.6603万吨(1-9号仓,每个仓房4067吨),完成计划的122%;同时对10-12号仓进行屋面加盖树脂瓦、墙面刮弹性耐水腻子,刷弹性涂料。主要工程内容:

1、仓房外墙铲除外层涂料,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喷CPC双面水泥基硬泡聚氨酯复合材料,铺聚合物水泥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刮弹性耐水腻子,刷弹性涂料。

2、拆除原有旧门、窗,下水管、配电箱、电线;重新安装保温密闭门、窗、下水管、配电箱、电缆。

3、仓房屋顶进行隔热、防浸漏改造,在原仓房屋面搭钢架、加盖树脂瓦,天沟进行重新防漏处理

4、仓内进行了吊顶,安装了防火夹芯岩棉板。

5、配置了1台移动型蒸发冷凝式空调机组;18台粮堆表层控温专用机组。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粮食低温库建设,采用低温储粮技术,达到了减少粮食损失、损耗、防止污染,延缓粮食品质下降;粮仓防潮、防水、隔热、气密性能大大提高;消除了库区作业及安全隐患,提高作业效率,库容库貌焕然一新。为保证储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比原计划滞后,主要是项目获得批准的时间推迟;项目进入施工期间,为了新冠疫情防疫需要,公司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一段时间。

2、项目建设方案“第四部分拆除4-5-6仓房与7-8-9仓房间的旧遮阳棚,重新安装彩钢遮阳棚”,未实施。其原因是:4-5-6仓房与7-8-9仓房间的旧遮阳棚为铁路站台的附属设施。由于我们在制定方案时,未能预测到仓房空间大,为达到控温要求,将使用更大功率的制冷设备,因此耗能很大,后期使用费用更高,经设计单位优化设计,在仓房内增做保温隔热吊顶,减少仓房空间,更有利于减少能耗,节约成本,更有利于储好粮。旧遮阳棚为铁路站台的附属设施,未实施对粮食低温存储无影响。

3、项目建设方案“第五部分对4-5-6仓房、7-8-9仓房外站台重新铺设防水卷材”,未实施。4-5-6仓房、7-8-9仓房外站台为铁路站台的附属设施。由于使用时间长,已经出现大面积漏雨的情况,原本计划在实施粮食低温库升级建设项目时更新,由于资金有限,未能如期实施。2020年9月、2020年11月我单位分二期自筹资金对站台重新铺设了防水卷材。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电话:(0833)2131641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4   蜀ICP备11014142号-5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