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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供电企业:
为做好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省经济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9〕448号)。现转发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重点结合地方实际,组织本地区地方电网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小水电建设运行管理和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独立供区和小水电供区,确保全覆盖。
附件:
川发改能源【2019】448号关于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pdf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