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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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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代管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依法加强对全市粮食流通的监管;履行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履行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业务指导下,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实干为先、履职尽责,把“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强化粮食生产储备、营造爱粮节粮氛围”作为三大抓手,多措并举推动工作开展,全力推动全市粮食流通储备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高水平发展,有力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

一是面对疫情考验抓好粮油保供稳价。疫情发生后,面对疫情指导全市24家粮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粮源有保障、市场供应不脱销;坚持米面油库存、生产、销售数据日报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做好预警响应;制定了粮油应急保供分级应对措施,完善了238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的布局和配送方案,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调得出、用得上。全力确保了疫情期间我市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二是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我市储备粮油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组织建立市级储备粮季度巡查制度、完善储备粮油监管工作清单、制定储备粮油出入库质量必检指标、执行超期超标政策性粮食流向管控等,不断完善储备粮油管理机制。完成新增2.32万吨市级粮食储备工作,市县政府储备粮油达到10万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筑牢安全防线。牵头制定了《乐山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确定了20项重点考核事项,43项考核指标,62个项评分标准,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2020年在全市开展了两次2019年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61个问题整改完毕;开展了应急粮油大清查、油脂库存大清查和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排查专项行动,把区域粮食安全防线筑得更牢。做好常规检查,全年组织市场检查、粮食库存巡查等52次,强化粮油流通监管。全市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

四是深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风险防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了安全责任清单;每季度月专题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今年制发了《2020年乐山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18个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开展了粮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粮库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对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完成。全年全市无粮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被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评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大力推动项目建设,提升科技储粮水平。全市已建成粮食低温仓容38万余吨,有力提升储粮品质和粮企效益;建成智慧粮库23个,省市县库四级联动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正在形成;全市已建成1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烘干清理、代加工、代储藏等产后全过程、多方位服务。

六是做好脱贫攻坚收官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收官战,狠抓驻村帮扶工作。每季度研究1次金口河曙光村脱贫工作,到曙光村调研指导12次。投入2万元,实施村组干道亮化和路灯安装工程;提供产业运维资金1万元,帮助协调20万元,推动村集体企业发展食用菌、藤椒和凤凰李种植产业;帮扶3万余元,助力购买村防疫物资、开展走访慰问等。曙光村圆满完成2020年各项脱贫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中区分中心

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

乐山市军粮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54.5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90.66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收、支总计减少。

目  录2371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7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48万元,占0%。

目  录254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23万元,占53%;项目支出718.52万元,占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目  录26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1.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85.14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收、支总计减少。

目  录281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85.14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收、支总计减少。

目  录2989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99万元,占12.44%;卫生健康支出16.65万元,占1.10%;住房保障支出52.86万元,占3.5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53.95万元,占82.96%。

目  录31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11.45,完成预算99.8%。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减少全国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业务减少相关接待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决算数为7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4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决算数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5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数为45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决算数为272.27万元,完成预算99.99%。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减少全国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业务减少相关接待支出。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2020年决算数为8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决算数为8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5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2020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业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预算7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制度要求,缩减部分开支。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8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目  录4960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无该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执法、粮食统计调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托市收购、全国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回头看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完成预算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3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减少全国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业务减少相关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州交叉检查,上级部门调研并指导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4万元,比2019年减少3.18万元,减少5.05%。主要原因是在机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下,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粮食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智能库平台建设及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实干为先、履职尽责,把“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强化粮食生产储备、营造爱粮节粮氛围”作为三大抓手,多措并举推动工作开展,全力推动全市粮食流通储备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高水平发展,确保了辖区粮食安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粮食业务专项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社会效益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粮食业务专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粮食业务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4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根据乐山市各级粮油储备数量、产新粮食情况、超标稻谷监控等,结合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可承载检测能力,确定粮食业务专项项目总体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7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全年完成政策性储备粮检验82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57个,小春油菜籽监测90个,大春稻谷检测33个,共完成粮油样品检验262个。粮油样品检测代表数量7万吨。全市粮油产品粮食质量安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合格,质量安全。保障了全市原粮抽样检测工作开展,有效确保了全市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前瞻性不足,因监测站实验室整体搬迁,影响了执行进度,导致调整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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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粮食业务专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明细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反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反映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乐山市政府直属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执法监督科、统计科、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党办。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粮食局市中区分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和乐山市军粮供应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依法加强对全市粮食流通的监管;履行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履行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总编制49个,其中:工勤编制3个,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个,事业编制15个。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0人,在职人员39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在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人),离休人员1人。另有其他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1.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85.14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5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93万元,占52.46%;项目支出718.52万元,占47.5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5.14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情况。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时完成项目库的报送工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比较合理,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还需具体量化。

2.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单位较好完成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效果。一是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加强粮油调控,做好保供稳价,抓好仓储管理,指导完成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和验收,指导做夏粮、秋粮收购处置相关工作。三是加强粮食供应体系建设。四是强化市场监测,抓好产新、库存、市场成品粮油的流通监管和检验检测,确保全市粮油安全。

中心牵头制定《2020年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标省下达的考核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同时制定对县考核指标,有效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全年全市产粮123万吨,规模以上企业从生产者购进粮食11.8万吨,销售粮食20.1万吨,购进油菜籽0.03万吨,销售食用油1.9万吨。保障粮食储备,完成新增2.32万吨市级粮食储备工作,市县政府储备粮油达到10万吨,满足全市销区城镇人口六个月的需求量。确保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完善了238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的布局和配送方案,面对疫情指导全市24家粮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全市已建成粮食低温仓容38万余吨,有力提升储粮品质和粮企效益;建成智慧粮库23个,省市县库四级联动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正在形成;已建成1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中心工作组深入819户农村、城镇居民户开展了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和农户存粮调查,加强粮油质量监管,保障粮油消费安全。市粮油食品监测站全年完成库存、产新粮食、食品安全等粮食质量检测样品262个,完成检测项目3647项,代表数量7万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粮食节约减损。开展爱粮节粮、反对浪费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

3.预算编制准确。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乐山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按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期中有调整,是按国家省市支持企业粮食收购新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由市财政出资建立了我市国有企业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200万元,相应调整增加预算。

4.支出控制。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中心运行和重点项目的实施。2020年度,我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三公经费”支出6.96万元,比去年同比降低25.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98万元,与上年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上年降低71%,主要是减少了全国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业务接待费用等。

5.预算动态调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根据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已申请对部分预算项目和经济支出科目进行了调整。

6.执行进度及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13.16万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357.2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1.04万元,总计为1511.4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511.45万元。完成率100%。

7.违规记录等情况。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没有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乐山市粮食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规范、高效、廉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运转,改革创新,更高效率统筹协调、更高质量督促落实,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整体提升。通过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纠正偏差,及时进行中期调整,避免财政资金滞留和浪费,总结预算执行的经验和成果,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乐山市粮食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预、决算编制比较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粮管理、粮油质量监测、军粮供应等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良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推动了全市粮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乐山经济的发展。2020年整体绩效评价为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需进一步提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精准、不完善的情况。

2.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3.内控制度执行需进一步强化。中心2020年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在实际工作中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的自觉性。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强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跟踪,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运行。

附件2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业务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粮食业务专项项目主要负责全市粮油流转环节的质量监督检验,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验,大、小春产新质量检验,粮油质量标准、计量标签管理,行业检化验员培训等;开展样品监测需购买耗材、低值易耗品和开展年度仪器设备检定等相关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6.8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主管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照年度绩效目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市原粮抽样品检测工作开展,有效确保了全市粮油食品质量安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国家省市工作任务要求,对地方储备粮、产新粮、政策性粮油等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地方粮食安全,由地方财政每年预算资金保障区域粮食质量安全。

3.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按需分配,实报实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粮食业务专项主要是专用材料费和设备检定费等。主要完成粮油样品年度检测任务,保障区域粮食质量安全。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中长期目标:对各年度粮食仓储、加工企业收购、轮换、加工的原粮产品开展质量检测;对各年度产新粮食开展抽样质量检查,主要开展农药残留、黄米粒、重金属污染等各项检测,确保全市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目标:2020年完成粮油样品检测260个,代表数量7万吨,主要开展农药残留、黄米粒、重金属污染等各项检测,确保全市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3.按实际情况分析,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在对1—8月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开展监控,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以指标执行进度、指标任务是否完成作为评价标准。对粮食业务专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了产出指标7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列入年初预算项目,向市财政申报市本级资目资金6.8万元,经批准后执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属于市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经中期按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后,项目资金4.43万元,到位100%,拨付率100%。

3.资金使用。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年初预算安排、调整预算情况、工作进度和市粮油食品监测站专用材料实际需要,按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管,市粮油食品监测站组织项目具体实施。严格按内部审核及决策流程、采购支付材料费、验收、扞样、检验、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等流程办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项目报送和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管理使用规范。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基本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涉粮企业满意度高。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通过加强项目督导和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重点环节加强项目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全年完成政策性储备粮检验82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57个,小春油菜籽监测90个,大春稻谷检测33个,全年共完成粮油样品检验262个。粮油样品检测代表数量7万吨。全市各级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备指标、重金属指标符合储备粮安全指标要求。1—6月,实验室运行正常;7—12月,因实验室实施搬迁及装修改造项目,故未开展检测业务。结合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并及时进行中期预算调整,确保了绩效指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全年检测任务,社会效益方面,保障了区域粮食质量安全;生态效益方面降低了粮食质量风险;满意度方面,涉粮个人、企业满意度为97%。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粮食业务专项项目全年完成政策性储备粮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小春油菜籽监测等粮油样品检验262个,完成检测项目3647项,代表数量7万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粮油样品检测个数、代表数量;农药残留、黄米粒、重金属污染等各项指标检测情况。以指标执行进度、指标任务是否完成作为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全市粮油产品粮食质量安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合格,质量安全,年度总体目标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全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但预算执行率未达100%。主要原因是:市粮油食品监测站自7月起搬迁实验室,下半年实施实验室装修项目,未开展检测业务,样品检测送省监测站委托检验,低值易耗品及耗材费用由省监测站承担。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份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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