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2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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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况

201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审核公开内容,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安全、准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委依托市政府网站、发改委内部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纸、电视、广播、公示栏、宣传册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753条。自制宣传册250份,宣传资料900份,编制简报165期,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公开量、及时性均较以前取得更大成效,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保障了政务网站运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市发改委与原市物价局职能整合,在“三定方案”尚未明确以前,政务网站建设有所滞后。同时,在机构新整合,机关试运行期间,存在部分信息发布程序不统一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委党组已经做了安排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新的机构和人员分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做好网站合并改版工作;四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把好审核关,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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