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乐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公开比选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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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乐山)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公开比选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2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为了规避建设风险,保证建设质量,在本项目建设中需要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测评,并在服务完成后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二、服务团队目标任务

主要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乐山)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提供第三方服务,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进一步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本次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

三、项目名称

市信用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四、购买服务方式

公开比选

五、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参与比选单位必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六、购买服务内容

内容:市信用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1.经费预算:10万人民币以内(不含10万)。

2.提供服务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要求。

(一)测评依据

此次依据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测评对象

系统名称

拟定安全等级

市信用平台

第三级

2.测评要求

l 安全技术测评。包括物理环境安全,网络通信安全、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l 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l 形成差距分析报告。依据测评结果,对等级测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测评项符合情况及比例、单元测评结果符合情况比例以及整体测评结果);通过对信息系统基本安全保护状态的分析给出差距测评结论(结论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根据测评结果提交问题清单,列出被测信息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l 完成整改工作。依据整改方案,为被测系统安全整改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制定整改计划和确定网络安全整改标准和整改结果达标确认。

l 其他要求:提供4次漏洞扫描服务,提供一次安全意识培训服务。

(三)团队配备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与项目对应的服务团队,必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经验及软件测试经验;

2.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不少于3人及以上本地服务团队,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并说明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人员角色分配、对应主要产出物,团队主要成员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此类项目经验;

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团队人员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评价提出更换采购人项目团队人员。

七、比选文件制作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4.商业信誉良好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承诺书(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

7.本附件1.评分标准要求所需资料

8.装订成册,密封装袋,封面附上单位名称及比选项目名称,加盖公章,一式2

9.参加比选单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比选材料递交时间、地址及要求

本次比选公告在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6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照排序密封完好,密封后邮递或当面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同时递交一份电子档材料到指定邮箱。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邮箱:lssxyb@126.com 

联系人:管敏雯

联系电话:0833-2134668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滨河路98号乐山市人民政府415办公室

、评分方法

1.公开比选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附件1所示

2.市发展改革委公开比选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各成员分数相加,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最终中选的承接主体。

十、比选结果

公开比选评审会结束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向中选的承接主体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由市发展改革委与承接主体草拟《购买服务合同(草案)》,并转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与中选方签订正式《购买服务合同》。

 

附件:1.评分标准.docx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3.商业信誉良好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承诺函.docx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docx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docx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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